仪礼章句
书名《仪礼章句》
作者
版本十七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仪礼章句》·十七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国朝吴廷华撰。廷华字中林,初名兰芳,仁和人。康熙甲午举人,由中书舍人历官福建海防同知。乾隆初,尝荐修三《礼》。杭世骏《榕城诗话》称:“廷华去官后,寄居萧寺,穿穴贾、孔,著《二礼疑义》数十卷。”案廷华所著《周礼疑义》,今未之见。而此书则名《章句》,未审别有《仪礼疑义》,抑或改名《章句》也。其书以张尔岐《仪礼句读》过於墨守郑《注》,王文清《仪礼分节句读》以句读为主,笺注失之太略,因折衷先儒,以补二书所未及。每篇之中,分其节次。每节之内,析其句读。其训释多本郑贾笺疏,亦间采他说,附案以发明之,於《丧礼》尤为详审。如《丧服》“嫡孙”条,《疏》谓祖孙本非一体,此谓祖为适子服斩,故於孙不重服,特隆於大功,《疏》说非是。《士丧礼》“陈大敛具”条,熬黍稷各二筐,敖继公谓置此代奠,此独从《注》说,谓设以聚蚁,去熬而蚁亦俱去,盖善法也。又谓《既夕礼》“皆木桁久之”句,久当作“庐人灸诸墙”之灸,柱也,以辨《注》、《疏》之非。又谓:“祖奠,主人当在柩东,奠在其南,则亦在柩东,《注》谓主人及奠俱在柩西,非是。”颇见精确。惟於三年之丧,过信毛奇龄三十六月之说。不知此说倡自唐王元感,当时已为礼官所驳,阎若璩《潜邱劄记》辨之尤悉。廷华盖偶未考。又谓:“袒免之免,疑衬冠者。”案《疏》谓髽与括发,以麻布自项乡前交於额上,却绕紒。免亦如之,但布广一寸为异。未闻有衬冠。其说亦穿凿。然其章分句释,笺疏明简,於经学固不为无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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