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详解
书名《周礼详解》
作者
版本四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周礼详解》·四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宋王昭禹撰。陈振孙《书录解题》曰:“昭禹,未详何人。近世为举子业者多用之,其学皆宗王氏新说。王与之作《周礼订义》,类编姓氏、世次,列於龟山杨时之后,曰字光远,亦不详其爵里。当为徽、钦时人。”今按其书,解“惟王建国”云:“业格于上下谓之王,或而围之谓之国。”解“匪颁之式”云:“散其所藏曰匪,以等级之曰颁。故匪从匚从非,言其分而非藏也。颁从分从页,言自上而颁之下。”解“圃”曰:“园有众甫谓之圃。”解“鲍鱼”曰:“鱼之鲜者包以致之。”解“鱐”曰:“鱼之乾者肃以致之。”解“司徒”云:“於文反后为司,盖后从一从厂从口,则所以出命,司反之则守令而已。从一则所以一众,司反之则分众以治之而已。从厂则承上世之庇覆以君天下,司反之则以君之爵为执事之法而已。”其附会穿凿,皆遵王氏《字说》。盖当时《三经新义》列在学官,功令所悬,故昭禹因之不改。然其发明义旨,则有不尽同於王氏之学者。如解《泉府》“以国服为之息”云:“各以其所服国事贾物为息。若农以粟米,工以器械,皆以其所有也。周之衰,不能为民正田制地,税敛无度,又从而贷之,则凶年饥岁无以为偿矣。下无以偿,上之人又必责之,则称贷之法,岂特无补於民哉?求以国服为之息,恐收还其母而不得。”盖已目睹青苗之弊,而阴破其说矣。至其阐发《经》义,有足订《注》、《疏》之误者。如解《载师》“里布屋粟”,谓“国宅无征,民居有征无布。以其不毛,使之有里布。民出耕在田庐,入居在里,其屋有田以出粟。今不耕田,则计屋而敛之,谓之屋粟。”不从先儒以里布为二十五家之泉、屋粟为三夫之粟。又解“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固当时正役,后因远近剧易而制云云,皆为先儒所未发。故宋人释《周礼》者,如王与之《订义》、林之奇《讲义》多引其说,固不得以遵用新说而尽废之也。五官皆不载《叙官》。宋末朱申作《句解》,盖从其例,究为一失。今姑仍旧本录之。内附载陆德明《释文》,而卷首以德明之名冠昭禹前。今考昭禹《自序》末云:“因《释文》而作。”或后人所增入,以德明时代在前,遂题诸昭禹上欤?今仍录其音释而德明之名则附著於此,不复并列简端焉。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乐静堂集二卷鸡肋集一卷 鸡肋集 鸡肋集 赤城诗钞 鱼处士倡和集 陈司业先生集 见复文稿一卷诗稿一卷 咏花轩诗集 吴巽夫先生纫兰集 约社诗 童初公遗稿 小山全稿 江关集 春及草堂诗钞(春及堂初集、二集、三集、四集各一卷) 勺清亭稿 亦山书屋存稿 苏门山客诗钞 澹园诗稿 澂志楼诗稿 澂志楼诗稿 绿天亭集 种墨斋诗集二卷诗余一卷 子良诗存二十二卷附试帖一卷 子良诗存 子良诗录二卷附一卷 子良诗录二卷附一卷 子良诗存 子良诗录 子良诗存 子良诗存十五卷试帖一卷 子良诗存 养和堂遗集八卷首一卷 悔庐全集 悔庐文钞五卷诗钞四卷梦溪棹讴二卷多暇日斋试帖一卷 笑乡诗稿 笑乡诗稿初集一卷二集一卷 清简堂遗诗 九峰山房诗略 簪花阁诗集一卷遗稿一卷 簪花阁诗钞 印林书札 攀古小庐尺牍 攀古小庐杂著 攀古小庐杂著 攀古小庐文一卷补遗一卷 攀古小庐文 攀古小庐文 许印林杂文 攀古小庐诗稿 攀古小庐遗著 攀古小庐遗著 印林文存一卷诗存一卷 种墨斋诗集二卷诗余一卷 种墨斋诗集二卷诗余一卷 艺余草 东皐草堂诗文集 西村诗草二卷耦渔词一卷 心孺诗选 一鹤庵诗二刻 一鹤庵诗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