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正洪范
书名《定正洪范》
作者
版本二卷(内府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定正洪范》·二卷(内府藏本)

元胡一中撰。一中字允文,诸暨人。官绍兴路参军。是编因王柏、文及翁、吴澄三家改定《洪范》之本,而以己意参酌之。首为《图说》,次《考订经文》,次为《杂说》。案《河图》、《洛书》,名见《系辞》,不云有关於《洪范》。《汉书·五行志》始载刘歆之言,称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於是《洛书》始合於《洪范》,然犹未及《河图》。一中又因歆有“《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之文,遂以《河图》、《洛书》并合於《洪范》,而又参以陈抟先天之说。所列二十八图,大抵支离破碎,至於“无偏无党”亦以五行生克立论,尤为无理。其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沿用刘牧之说。於彼法之中自生轇轕,犹其小焉者矣。且说既穿凿,理多窒碍,乃於必不可通者,更遁为错简之说,以巧饰其谬。遂割裂旧文,强分经传。移“曰王省惟岁”以下八十七字为第四、第五章之《传》。移“无偏无陂”以下五十六字於“皇建其有极”句下为五章之《经》。移“敛时五福”以下割裂其文为九章之《传》。其馀亦多移彼缀此,臆为颠倒。并据吴澄之说,改“而康而色”句为“而康而宁”,改“是彝是训”句为“是彝是伦”,则并其字而窜易之。考《尚书正义》载《汉书·五行志》以“初一曰五行”六十五字为《洛书》本文,孔安国则以为禹所第叙,刘向以为龟背先有三十八字,刘歆以为先有二十字,孔颖达已均谓其无据。其以“一,五行”以下为箕子所演,则诸家并同,绝无逐章各有经传之说。一中欲仿朱子考定《大学》、《孝经》之例,强为分别,既已无稽。且一中既称一行十三字,何以“於庶民锡汝保极”以七字而错一简,“五皇极,曰皇建其有极”以九字而错一简,“曰王省惟岁”以下复以八十七字错一简也?龚明之《中吴纪闻》载北宋余焘尝上书请移《洪范》“曰王省惟岁”以下八十七字於“四,五纪”一节之下,为台谏所弹,不果施行。是前此已尝论定矣,何一中又祖其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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