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
书名《尚书正义》
作者
版本二十卷(内府藏本)
下落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内容 《尚书正义》·二十卷(内府藏本)

旧本题“汉孔安国传”,其书至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奏於朝。唐贞观十六年孔颖达等为之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又加刊定。孔《传》之依托,自朱子以来递有论辩。至国朝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其事愈明。其灼然可据者:梅鷟《尚书考异》攻其注《禹贡》“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条、“积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条,地名皆在安国后。朱彝尊《经义考》攻其注《书序》“东海驹骊、扶馀馯貊之属”一条,谓驹骊王朱蒙至汉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国,安国武帝时人,亦不及见。若璩则攻其注《泰誓》“虽有周亲,不如仁人”与所注《论语》相反。又安国《传》有《汤誓》,而注《论语》“予小子履”一节乃以为《墨子》所引《汤誓》之文(案安国《论语》注今佚,此条乃何晏《集解》所引)。皆证佐分明,更无疑义。至若璩谓定从孔《传》,以孔颖达之故,则不尽然。考《汉书·艺文志叙》,《古文尚书》但称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立於学官,不云作《传》。而《经典释文叙录》乃称《艺文志》云安国献《尚书传》,遭巫蛊事,未立於学官,始增入一“传”字,以证实其事。又称今以孔氏为正,则定从孔《传》者乃陆德明,非自颖达。惟德明於《舜典》下注云:“孔氏《传》亡《舜典》一篇,时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孔氏《传》本无。阮孝绪《七录》亦云,方兴本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异,聊出之,於王《注》无施也。”则开皇中虽增入此文,尚未增入孔《传》中,故德明云尔。今本二十八字当为颖达增入耳。梅赜之时,去古未远,其《传》实据王肃之《注》而附益以旧训,故《释文》称王肃亦注今文,所解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此虽以末为本,未免倒置,亦足见其根据古义,非尽无稽矣。颖达之《疏》,晁公武《读书志》谓因梁费甝《疏》广之。然颖达原《序》称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刘焯、刘炫六家,而以刘焯、刘炫最为详雅。其书实因二刘,非因费氏。公武或以《经典释文》所列义疏仅甝一家,故云然欤?《朱子语录》谓“《五经》疏《周礼》最好,《诗》、《礼记》次之,《易》、《书》为下”,其言良允。然名物训故究赖之以有考,亦何可轻也!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京城白喉外治三法 [萬曆]山西通志三十卷 古文辭類纂七十五卷 江楚會奏變法摺三摺 史記一百三十卷 玉簪記 明季稗史彙編 傷寒論不分卷 魏書一百十四卷 十六國宮詞二卷 劉氏遺書八卷 儀禮十七卷 御纂詩義折中二十卷 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十卷 藝風堂刻書七卷 詩品一卷 籌蒙芻議二卷 東川羅先生潛心語錄十卷内稿一卷外稿一卷 初唐四傑集四種 書經六卷 明東陽孫石臺先生定志編二卷 大清同治七年歲次戊辰時憲書 歷代長術五十卷附錄三卷 六書分類十二卷首一卷 四診抉微八卷附管窺附餘一卷 皇朝經世文新增續編一百二十卷新增時事四十卷洋務策論八卷 梅伯言行述一卷 漢武帝内傳一卷 山東軍興紀略二十二卷 萬方總括不分卷 粵十三家集 儀禮圖六卷 綠蘿書屋遺集四卷 西泠詞萃 清綺軒詞選十三卷 荀子二十卷 周易孔義集說二十卷 夢園子 汗簡箋正八卷 宋四子抄釋二十一卷 南軒先生孟子說七卷 須庵詩集十一卷 山海經箋疏十八卷圖讚一卷訂譌一卷 欽定元史語解二十四卷 [同治]清江縣志十卷首一卷 絳帖平六卷總錄一卷 訂補明醫指掌十卷 胡文忠公遺集八十六卷 詩故攷異三十二卷 百僚金鑒十二卷 衛生家寶産科備要八卷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章正宗二十四卷 古文詞略二十四卷 雁門集六卷附錄一卷 酬紅記 神州國光集 東華錄四百二十五卷續錄一百卷 四書經注集證十九卷 西醫眼科講義 日本改正刑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