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真篇註疏·
书名《悟真篇註疏·》
书名 悟真篇注疏·
作者張伯端
版本浙江巡抚采进本
分类子部>道家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宋張伯端撰,翁葆光注,元戴起宗疏。伯端一名用成,字平叔,天臺人。自云熙寧中游蜀,遇異人傳授丹訣。元豐中卒於荊湖,世俗傳以為仙,亦無可考驗也。是書專明金丹之要,與魏伯陽《參同契》道家并推為正宗。其中所云要知產藥川源處,只在西南是本鄉者,即《參同契》三日出為巽,震生庚西方之旨。其云藥重一斤須二八者,即《參同契》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之旨。其云三五一都三個字,古今明者實然稀者,即《參同契》三五與一,天地至精,可以口訣,難以書傳之旨。其云木生於火本藏鋒,要須制伏覓金公者,即《參同契》河上姹女,得火則飛,將欲制之,黃芽為根之旨。其馀亦皆彼此闡發。然其書初出,第道家自相授受,儒家罕有傳述者。至乾道中,翁葆光始析為三篇,作注以申繹其義,又附以《悟真直指詳說》一篇。傳之既久,或訛為薛道光撰,而葆光之名遂不顯。逮元至順間,戴起宗訪得舊本,重加訂正,於是定為葆光之注,而復為疏以發明之。是二人者皆未聞其羽化飛昇,亦未聞其長生久視。但據其書而論,則所云假真陰真陽之二物,奪天地之一氣,以為丹餌,歸丹田氣海之中,以御一身。后天地之氣,則一身之氣翕然歸之,若眾星之拱北辰。其說亦似乎近理。故錄而存之,以備丹經之一種。葆光字淵明,號無名子,象川人。起宗字同甫,集慶路人,延祐中嘗官紹興儒學教授,其始末則均無可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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