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鄉約法
书名《陽明鄉約法》
书名 阳明乡约法
作者王守仁
版本浙江巡抚采进本
分类史部>政書類>邦計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明王守仁撰。守仁字伯安,號陽明,馀姚人。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封新建伯。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已載《陽明全書》中,崇禎間,嘉善陳龍正復錄出別行。其法有約長、約副、約正、約史、知約、約贊諸人,已極繁瑣。至爭斗、賦役諸事,以至寄莊人戶納糧當差,皆約長主之。蓋欲以約長代《周官》比長、黨正之法。然古法亦未必盡宜於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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