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忠吿
书名《三事忠吿》
书名 三事忠吿
作者張養浩
版本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分类史部>職官類>官箴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元張養浩撰。養浩字希孟,號云莊,濟南人。官至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天歷中,拜陜西行臺中丞。卒謚文忠。事跡具《元史》本傳。養浩為縣令時,著《牧民忠告》二卷,凡十綱,七十二子目。為御史時,著《風憲忠告》一卷,凡十篇。入中書時,著《廟堂忠告》一卷,亦十篇。其言皆切實近理,而不涉於迂闊。蓋養浩留心實政,舉所閱歷者著之。非講學家務為高論,可坐言而不可起行者也。明張綸《林泉隨筆》曰:“張文忠公《三事忠告》,誠有位者之良規。觀其在守令則有守令之式,居臺憲則有臺憲之箴,為宰相則有宰相之謨。醇深明粹,真有德者之言也。考其為人,能竭忠徇國,正大光明,無一行不踐其言”云云,其推挹可謂至矣。三書非一時所著,本各自為編。明洪武二十二年,廣西按察司僉事揚州黃士宏合為一卷刻之,總提曰《為政忠告》,陳璉為序。(案,此本序文中稱《為政忠告》,而其標題亦稱《三事忠告序》,蓋重刻所追改。)宣德六年,河南府知府李驥重刻,改名《三事忠告》。考《書》稱任人、準夫、牧作三事,《詩》稱三事大夫皆在王左右之尊階。施於《廟堂忠告》,猶為近之。御史縣尹,不在是列。如曰以三職所治為三事,則自我作古,轉不及“為政”之名為該括一切矣。蓋明人書帕之本,好立新名,而不計其合於古義否也。相沿已數百年,不可復正。今姑以通行之名著錄,而附訂其乖舛如右。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二度梅(头本至五本) 玉连环(头本至五本) 半日良心 雙連筆——三看御妹(前后本) 绍兴文戏双金花(上中下) 後遊庵 古印度两大史诗 杂感集 资平小说集 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周年纪念册 中华民国四年第四次农商统计表 张资平小说选 化学通论(上下册) 偉勒氏高级代数学 初中代数学教科书(下卷) 实用算术千题详解 小妇人 飘(上册) 撒克逊劫后英雄略 鲁滨孙飘流记 元曲选 风萧萧 新事论 宇宙哲学初稿 江湖话 中国八年通商各关华洋贸易全年清册 台州经籍志:卷一至卷三 台州经籍志:卷四至卷七 台州经籍志:卷八至卷十 台州经籍志:卷十一至卷十二 台州经籍志:卷十三 台州经籍志:卷十四至卷十七 台州经籍志:卷十八至卷二十 台州经籍志: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四 台州经籍志:卷二十五 台州经籍志:卷二十六至卷二十七 台州经籍志:卷二十八至卷二十九 台州经籍志:卷三十至卷三十二 台州经籍志:卷三十三至卷三十四 台州经籍志:卷三十五至卷三十六 台州经籍志:卷三十七至卷三十八 台州经籍志:卷三十九至卷四十 雁影斋题跋:卷一至卷四 箋經室遺集(卷一至卷二) 笺經室遺集(卷三至卷六) 箋經室遺集(卷七至卷十) 箋經室遺集(卷十一至卷十四) 箋經室遺集(卷十五至卷十七) 箋經室遺集(卷十八至卷二十) 觀古賞藏書目(卷二) 觀古賞藏書目(卷三) 觀古賞藏書目(卷四) 觀古賞藏書目(卷一) 遼海書徵(上冊 卷第一至卷第三) 遼海書徵(下冊 卷之四至卷之六) 鄰蘇老人手書題跋(上) 鄰蘇老人手書題跋(下) 羣碧樓善本書錄(卷一至卷三) 羣碧樓善本書錄(卷四至卷六) 寒瘦山房鬻存善本書目(卷四至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