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目訂誤
书名《綱目訂誤》
书名 纲目订误
作者陳景雲
版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分类史部>編年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國朝陳景云撰。初,尹起莘所作《通鑒綱目發明》,凡有疑義,率委曲以通其說。至周密作《癸辛雜識》,始辨其中宗、武后并書年號一條。然其說不甚確。后作《齊東野語》,又辨《綱》中北齊高緯殺其從官六十人一條;郭威弒隱帝書殺,弒湘陰王書弒一條;開元九年冬十一月罷諸王都督刺史等四條;貞元二年十一月皇后不書氏一條;《目》中開皇十七年赦蕭摩訶一條;貞觀元年太宗詰杜淹一條;則頗中其失。后明末張自勛、國朝芮長恤亦遞有訂正。景云是書,又捃摭諸家所未及,悉引據前史原文,互相考證。其中毛舉細故,雖未免稍涉吹求。然如漢蕭望之誤書“下獄”,漢中王即位條下誤載司馬光《論》,雍闿之叛誤“四郡”為“三郡”,鍾會過王戎誤書其祖官,曹志免官誤作“除名”,拓拔賀傉誤為郁律之子,石虎擒劉岳誤以為殺王導,論劉允語誤脫“布在江州”四字,乞伏步頹之叛誤在苻堅敗后,孫恩走郁州誤作“陷廣陵”,宋高祖誡義符語誤刪“非如兄韶有”五字,始興王濬在西州誤刪朱法瑜事,沈文季為仆射誤與蕭坦之并書,賀拔岳誤書雍州刺史,高洋誤漏“還晉陽”,西魏洛陽平陽以東地入於齊誤刪“以東”字,陳武帝祔祖於廟誤作周事,隋文帝斬問事誤作“斬所捶之人”,柴紹為長史誤連下文作諮議,李吉甫漏書罷相,李行言殺強盜誤作“殺北司”,官軍亂焚殺李克恭誤作“自焚”,羅紹威表詞誤以設言為實事,梁以錢镠為吳越國王誤復上卷,王峻以樞密使同平章事兼領平盧誤作“出鎮”,皆指摘精確,足正傳訛。附糾汪克寬《考異》誤讀高密王恢,陳濟正誤誤解太興殿后廳,胡寅《讀史管見》誤指宇文孝伯讒王軌,及誤論安史,劉友益《書法》誤論削高侃名諸條,亦皆允當。其於摭實之學,亦可云愈推愈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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