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筆解
书名《論語筆解》
书名 论语笔解
作者韓愈
版本浙江郑大节家藏本
分类經部>四書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舊本題“唐韓愈、李翱同注”。中間所注,以“韓曰”、“李曰”為別。考《張籍集》《祭韓愈》詩,有“《論語》未訖注,手跡今微茫”句。邵博《聞見后錄》遂引為《論語》注未成之證。而李漢作《韓愈集序》,則稱有《論語注》十卷,與籍詩異。王楙《野客叢談》又引為已成之證。晁公武《讀書志》稱《四庫、邯鄲書目》皆無之,獨田氏《書目》有韓氏《論語》十卷,《筆解》兩卷。是《論語注》外別出《筆解》矣。《新唐書·藝文志》載愈《論語注》十卷,亦無《筆解》。惟鄭樵《通志》著錄二卷,與今本同。意其書出於北宋之末。然唐李匡乂,宣宗大中時人也,所作《資暇錄》一條云:“《論語》‘宰予晝寢’,梁武帝讀為寢室之寢。晝作胡卦反,且云當為畫字,言其繪畫寢室。今人罕知其由,咸以為韓文公所訓解。”又一條云:“‘傷人乎不問馬’,今亦謂韓文公讀不為否。”然則大中之前已有此本,未可謂為宋人偽撰。且“晝寢”一條今本有之,“廄焚”一條今本不載,使作偽者剽掇此文,不應兩條相連,摭其一而遺其一。又未可謂因此依托也。以意推之,疑愈注《論語》時,或先於簡端有所記錄,翱亦間相討論,附書其間。迨書成之后,后人得其稿本,采注中所未載者,別錄為二卷行之。如程子有《易傳》,而《遺書》之中又別有論《易》諸條;朱子有《詩傳》,而朱鑒又為《詩傳遺說》之例。題曰《筆解》,明非所自編也。其今本或有或無者,則由王存以前世無刊本,傳寫或有異同。邵博所稱三月字作音一條,王楙所見本亦無之,則諸本互異之明證矣。王存本今未見。魏仲舉刻《韓文五百家注》,以此書附末,今傳本亦稀。此本為明范欽從許勃本傳刻,前載勃《序》,仍稱《筆解論語》一十卷,疑字誤也。又趙希弁《讀書附志》曰:“其間‘翱曰’者,李習之也。”明舊本愈不著名,而翱所說則題名以別之。此本改稱“韓曰”、“李曰”,亦非其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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