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制折衷
书名《廟制折衷》
书名 庙制折衷
作者毛奇齡
版本浙江巡抚采进本
分类經部>禮類>三禮總義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國朝毛奇齡撰。是書大抵宗王肅而駁鄭康成。康成謂天子五廟,周加文、武二祧為七。肅謂天子七廟,周加文、武二廟為九。漢唐以來言廟制者,互相祖述。禮以義起,原不必膠執一說,然未有淆亂舊文如此書之甚者。夫天子七廟之見於《禮器》、《王制》、《祭法》、《穀梁傳》者,奇齡既皆以為不專言周矣,然《禮器》稱“周旅酬六尸”,則明明言周。鄭《注》、孔《疏》謂后稷之尸發爵不受旅,馀自文、武及四親廟凡六尸。周止七廟,此為確證。奇齡乃謂六尸為六廟昭穆之尸,文、武二尸不在內,故祫祭出堂,后稷尸與文、武二尸俱南向,馀東西向。考《禮器》孔《疏》,旅酬之時,毀廟之主咸在,特無尸耳。又《春秋·文公二年傳》曰:“文、武不先不窋。”《魯語》亦曰:“周之烝也,未嘗躋湯與文、武。”奇齡乃謂文、武二尸獨與后稷同向,則毀廟之主自太王、王季以上皆列在文武之旁,是子孫得躋其父祖,而謂文、武歆此祀乎?奇齡又謂《曾子問》七廟無虛主,明遷廟、文武廟皆可虛主。今考《曾子問》明云:“天子巡守,以遷廟主行。”又云:“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當七廟、五廟無虛主。”。據此,則得虛主者惟遷廟耳。至於文、武之廟,即奇齡亦知其為百世不遷者也,而乃於《經》文遷廟之外,強增一文、武廟,是又以不遷之廟為可虛主矣,與《經》文“遷廟”二字顯相剌謬。蓋奇齡謂周九廟而欲增高、曾以上二世於七廟內,即不得不出文、武二廟於七廟外,又以其在七廟外,即不得云無虛主,故鑿空杜撰而為此說也。其馀因襲前人已廢之說者,尤難枚舉。蓋準以德厚流光、德薄流卑之義,則天子九廟,於義未嘗有乖。而一自奇齡言之,揆諸經傳,反多未合。甚矣其強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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