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沈
书名《詩沈》
书名 诗沈
作者范家相
版本浙江巡抚采进本
分类經部>詩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國朝范家相撰。是編乃其釋《詩》之說。家相之學,源出蕭山毛奇齡。奇齡之說經,引證浩博,喜於詰駁,其攻擊先儒最甚。而盛氣所激,出爾反爾,其受攻擊亦最甚。家相有戒於斯,故持論一出於和平,不敢放言高論。其作是書,大旨斟酌於《小序》、朱《傳》之間,而斷以已意。首為《總論》三十篇。以下依次詮說,皆不載《經》文,但著篇目。其先儒舊說無可置辨者,則并篇目亦不著之。今核其所言,短長互見。如謂《卷耳》為文王在羑里,后妃遣使臣之作;謂《中谷有蓷》為憐申后;謂《褰裳》為在晉楚爭鄭之時;謂《豐》為男親迎而女不從;謂《敝笱》為嘆王綱廢弛;謂《采苓》為申生而作;謂《采薇》為文王伐玁狁;謂《沔水》為宣王信讒:皆以意揣度,絕無確證。然如《總論》第十四條力破《黍離》降為《國風》之說,謂:“太史不采風,王朝無掌故,諸侯之國史亦不紀錄以進。蓋四《詩》俱亡,非獨《雅》也。《詩》亡而諷諭彰癉之道廢,是以《春秋》作焉。”此與孟子跡熄之說深有發明。第十五條謂:“三百五篇之韻葉之而不諧者,其故有三。列國之方音不同,一也。古人一字每兼數音,而字音傳訛已久,非可執一以諧聲,二也。詩必歌而后出,每以馀音相諧,自歌詩之法不傳,而馀音莫辨,三也。”此亦足解顧炎武、毛奇齡二家之斗。其解《采蘩》篇,謂“被之僮僮”為夫人齋居之首服,而歷引《周禮·內司服》、《玉藻》及聶氏《三禮圖》以證之。蓋被者所以配褖衣,今據聶氏謂婦人之褖衣因男子之玄端,又《玉藻》云“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齋冠也”,則知夫人服被為齋,夫人齋於正寢,既不可如祭之服副袆,又不可服告桑之編,故服燕寢朝君之被,此說為前人所未及。其解《楚茨》、《信南山》諸篇,尤為詳晰。如“南東其畝”及“中田有廬”之類,於溝洫田制咸依據確鑿,不同附會。在近代說《詩》之家,猶可謂瑜不掩瑕、瑕不掩瑜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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