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正洪範
书名《定正洪範》
书名 定正洪范
作者胡一中
版本内府藏本
分类經部>書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元胡一中撰。一中字允文,諸暨人。官紹興路參軍。是編因王柏、文及翁、吳澄三家改定《洪范》之本,而以己意參酌之。首為《圖說》,次《考訂經文》,次為《雜說》。案《河圖》、《洛書》,名見《系辭》,不云有關於《洪范》。《漢書·五行志》始載劉歆之言,稱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之《洪范》是也。於是《洛書》始合於《洪范》,然猶未及《河圖》。一中又因歆有“《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里”之文,遂以《河圖》、《洛書》并合於《洪范》,而又參以陳摶先天之說。所列二十八圖,大抵支離破碎,至於“無偏無黨”亦以五行生克立論,尤為無理。其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沿用劉牧之說。於彼法之中自生轇轕,猶其小焉者矣。且說既穿鑿,理多窒礙,乃於必不可通者,更遁為錯簡之說,以巧飾其謬。遂割裂舊文,強分經傳。移“曰王省惟歲”以下八十七字為第四、第五章之《傳》。移“無偏無陂”以下五十六字於“皇建其有極”句下為五章之《經》。移“斂時五福”以下割裂其文為九章之《傳》。其馀亦多移彼綴此,臆為顛倒。并據吳澄之說,改“而康而色”。句為“而康而寧”,改“是彝是訓”句為“是彝是倫”,則并其字而竄易之。考《尚書正義》載《漢書·五行志》以“初一曰五行”六十五字為《洛書》本文,孔安國則以為禹所第敘,劉向以為龜背先有三十八字,劉歆以為先有二十字,孔穎達已均謂其無據。其以“一,五行”以下為箕子所演,則諸家并同,絕無逐章各有經傳之說。一中欲仿朱子考定《大學》、《孝經》之例,強為分別,既已無稽。且一中既稱一行十三字,何以“於庶民錫汝保極”以七字而錯一簡,“五皇極,曰皇建其有極”以九字而錯一簡,“曰王省惟歲”以下復以八十七字錯一簡也?龔明之《中吳紀聞》載北宋余燾嘗上書請移《洪范》“曰王省惟歲”以下八十七字於“四,五紀”一節之下,為臺諫所彈,不果施行。是前此已嘗論定矣,何一中又祖其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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