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责翰林官撰文。

公元1690年 十月
  康熙帝责翰林官撰文。

蒋良骐《东华录》卷一五:“十月,谕曰:‘凡拟撰文章,系翰林官职掌,理当加意详慎,克肖其人,何可意为轻重。今览杨瑄所撰内大臣都统公舅舅佟国纲祭文,引用王彦章事迹,极其悖谬。朕见所撰祭文,每于旗下官员,多隐藏不美之言,于汉人则多铺张粉饰,是何意见?’并传张英及撰文者,以从前姚文然、魏象枢、叶方霭祭文与此祭文较看。寻准部议编修杨瑄革职,罚奉天八旗当差,张英革去礼部尚书,仍管翰林院詹事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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