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日,吴伟业作《临终诗四首》。

公元1671年 十二月
  二十三日,吴伟业《临终诗四首》

《吴梅村全集》卷二〇《临终诗四首》其一:“忍死偷生廿载馀,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其二:“岂有才名比照邻,发狂恶疾总伤情。丈夫遭际须身受,留取轩渠付后生。”其三:“胸中恶气久漫漫,触事难平任结蟠。块垒怎消医怎识,惟将痛苦付执澜。”其四:“奸党刊章谤告天,事成糜烂岂徒然。圣朝反坐无冤狱,纵死深恩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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