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侍讲学士廖道南(1494—1547)应制撰灯诗十五首以进。
公元1529年 正月
翰林院侍讲学士廖道南(1494—1547)应制撰灯诗十五首以进。
《明诗纪事》戊签卷十四录廖道南诗一首,陈田按:“学士在世宗朝,颇蒙优眷。纂修《明伦大典》成,进侍读。在经筵讲《洪范》称旨。其说具载《实录》。嘉靖八年元夕,应制撰灯诗十五首以进。又撰《泰神殿礼成感雪赋》、《圜丘载祀庆成九章》、《圣主光图阳翠岭赋》、《南巡江汉赋》、《景云征烈四颂》,皆邀睿赏。自徽州赐环,帝亲洒《钟粹宫词》命和,赐金绮有差。生平著述甚富,撰《楚纪》六十卷,续黄泰泉《翰林记》为《殿阁词林记》二十四卷,《玄素子集》五十六卷。诗句襞字辏,不称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