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叔嗣(1501—1537)举进士二甲十七名,李梦阳犹惜其不为状

公元1523年 三月
高叔嗣(1501—1537)举进士二甲十七名,李梦阳犹惜其不为状元

高仲嗣《明嘉议大夫湖广提刑按察司按察使弟叔嗣行状》:“叔嗣字子业。……生十六著《申情赋》一首,几万言。……是年秋试,乃以文奇不中式。生十八年而文始中式云。此正德己卯年也。今皇帝龙兴,而嘉靖癸未举进士二甲十七名云。当是时,空同子讲学大梁墟中,喟然叹曰:‘高某奚不为状元耶?高某才万人敌也。始吾举进士甲第亦与此人同,然亦无如造物者何也。’君始为工部营缮主事,调吏部稽勋,调考功,升稽勋员外郎中,乃论事颇与时人忤,遂病归。”李梦阳号空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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