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何乔新致仕。

公元1491年 八月
刑部尚书何乔新致仕。

明史何乔新传:“大理丞阙,御史邹鲁觊迁,而乔新荐郎中魏绅。会乔新外家与乡人讼,鲁即诬乔新受赇曲庇。吉取中旨下其外家诏狱,乔新乃拜疏乞归。顷之,穷治无验,鲁坐停俸,乔新亦许致仕。”东阳《送刑部尚书何公归旴江序》:“刑部尚书盯江何公受尚书学,举进士,以博洽闻。为部属,遂精法律,同署者皆自谓不及。……又以其余为著述,为词赋,皆合体裁,该时制,凿凿乎若不可阙者。要其所学,可谓专而不滞,博而不滥者矣。而公益笃嗜不厌,虽家无赢资,食不重肉,而讽诵抄录常若有余。虽剖决如流,庭无留案,而稽据探索恒若不足。其所施用愈多而愈不穷,故登朝历省,人皆想望翘企,以冀其来。及其解簪组归田园,则惋惜不暇,以为不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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