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珍举兵起事,聚众于海上。

公元1348年 十一月
方国珍举兵起事,聚众于海上。

元史卷四十一《顺帝本纪》《元史类编》卷十三。方国珍(1319—1374),一名谷珍,台州黄岩人。生平见宋濂《故资善大夫广西等处行中书省左丞方公神道碑铭》《宋文宪公全集》卷十九)。草木子卷三上:“庚申帝初年,秦王伯颜为政,变乱旧章。江西有朱光卿,在后有李致甫、罗天伦之变,国力犹全,寻皆殄灭。至正戊子间,海寇方国珍始为乱。先是,蔡乱头剽劫海商,始悬格命捕之。方为台之杨屿人,慕赏功官爵,募众至数千人。时台州总管焦鼎等纳蔡之赂,薄其罪而不加诛,玩忽岁月。方遂入海为寇,官兵皆不战而败。朝廷恐为海运之梗,招安之,即啖之以海运千户。及既定,濒海之民莫不愤之,与万户萧载之谋袭杀之,不果。又叛,朝廷命参政孛罗、元帅董抟霄率兵加讨。兵未交,皆先溃,郝万户为所获。方拘置舟中,使求招安。郝故出高丽后位下,请托得行,遂特旨释之,进爵已拜参矣。呜呼!边方贪官既失之于始,中宫宠后又失之于终,当赏而不赏,当刑而不刑。刑赏之柄既失,纪纲于是乎大坏,而中原之寇起矣。”又:“方国珍,台之宁海人。其居有山,在中曰杨屿。尝有童谣云:杨屿青,出贼精。其初亦欲向功,为国宣力。后失望,遂出忿言曰:‘蔡能为盗,我岂不能耶?’遂叛。生平力能走及奔马,与弟国彰、国英、侄亚初同为乱。朝廷屡招国珍为司徒,弟、侄皆平章、院判矣。”七修类稿卷八述其本末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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