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葵(1186—1266)卒,年八十一。

公元1266年 十一月
赵葵(1186—1266)卒,年八十一。

葵字南仲,号信庵,一号庸斋,衡山人。少随父军中,嘉定十四年,以军功补承务郎,知枣阳军。绍定元年,出知滁州。四年,除枢密副都承旨,寻进兵部侍郎。嘉熙元年,知扬州。二年,拜刑部尚书,进端明殿学士。淳祐四年,拜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又特授枢密使参知政事。九年,特授右丞相,兼枢密使。后历判潭州庆元府。景定元年,授两淮宣抚使、判扬州,寻奉祠。卒谥忠靖。事迹见宋史卷四一七本传。刘克庄《信庵诗序》:“某丙午待罪史局,窃窥公所记时政、圣语,辞筒而事核,固已服公史笔。壬戌告老归田,又获公诗稿,七言绝句一百四十三,古律诗十八,五言绝句五十,古律诗五,六言诗六,发旷怀雅量于翰墨,寓雄心英概于杯酒。其訏谟定命则雅人之致,家庭唯诺则万石之训,结交气义则河梁之作,望古慷慨则梁父之吟。至于陶写性情,赏好风月,虽《玉台》《香奁》诸人极力追琢者,不能及也。”其集已佚。全宋词录其词一首,全宋诗收其诗一卷,全宋文卷七四七二收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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