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濒海居民,结为海社备盗。

公元1135年 四月
团结濒海居民,结为海社备盗。

续资治通鉴卷一一五:“诏福建广东帅臣,措置团结濒海居民为社,擒捕海贼。时宝文阁直学士连南夫,论海寇之患,谓:‘国家每岁市舶之人数百万,今风信已顺,而舶船不来,闻有乘黄屋而称侯王者。臣恐未易招也。愿令委州县措置团结濒海居民,五百人结为一社,不及三百人以下,附近社。推材勇物力人为社首,其次为副社首,备坐圣旨给帖差捕。盖滨海之民,熟知海贼所向,今听其会合,如擒获近上首领,许保奏优与补官,其谁不乐为用?’乃下张守、曾开,相度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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