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岳飞抗金于新乡。

公元1127年 九月
王彦、岳飞抗金于新乡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王彦及金人战于新乡县,败绩兵溃,彦奔太行山。岳飞以单骑持丈八铁枪刺杀金帅于阵,金人为退却。初,彦既得新乡,传檄诸郡,金人以为大军之至,率众数万,薄彦垒围之。彦兵寡,且器甲疏略,乃决围出。敌尽锐追击,彦与麾下数十人驰赴之,所向披靡,转战数十里,弓矢且尽,会日暮得免。彦收散亡得七百余人,保共城县。西山部曲感其义,皆面刺‘赤心报国’字。未几两河响应。忠义民兵首领傅选、孟德、刘泽、焦文通等皆附之,绵亘数百里,金人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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