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易王。

公元1122年 九月
高丽易王。

续资治通鉴卷九四:“初,高丽之俗,兄终弟及。至是其王俣卒,诸弟争国,其相李资深立俣子楷。己巳,遣路允迪吊祭。先是,俣求医于朝。诏二医往,留二年而还,楷语之曰:‘闻朝廷将用兵于辽。辽,兄弟之国,存之足为边捍。女直之人,不可交也。业已然,愿二医归报天子,宜早为备。’医还奏之,帝不悦。”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