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元祐奸党碑。

公元1102年 九月
宋立元祐奸党碑。

《纲鉴易知录》卷七四:“九月,立党人碑于端礼门。籍元符末上书人,分邪正等黜陟之。时元祐、元符末群贤,贬窜死徙者略尽,蔡京犹未惬意,乃与其客强浚明、叶梦得宰执司马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范纯仁韩忠彦王珪、梁焘、王岩叟、王存、郑雍、傅尧俞赵瞻韩维、孙固、范百禄胡宗愈李清苏辙、刘奉世、范纯礼、安焘陆佃,曾任待制以上官苏轼范祖禹孔文仲孔武仲朱光庭孙觉、鲜于侁、贾易、邹浩等,余官程颐秦观张耒晁补之黄庭坚孔平仲等,内臣张士良等,武臣王献可等,凡百二十人,等其罪状,谓之奸党,请御书刻石于端礼门。京等复请下诏籍元符末日食求言章疏及熙宁、绍圣之政者,付中书定为正上、正中、正下三等;邪上、邪中、邪下三等。于是钟世美以下四十一人为正等,悉家旌擢;邓考甫以下五百余人为邪等,降责有差。又诏降责人不得同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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