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苏轼作《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提出作者必须融

公元1079年 七月
七日,苏轼《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提出作者必须融铸审美对象的美学思想,主张仔细观察审美对象,从而构成主观中的审美意象,以审美激情和审美想象力,追忆其所见之审美对象。

《苏东坡全集•前集》卷三二《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蝮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竹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稍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其独竹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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