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巳(十六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续《翰林志》二卷以

公元991年 十月
辛巳(十六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翰林志二卷以献。

上嘉之,赐诗二章纸尾,批云:“诗意美卿居清华之地也。”易简愿以所赐诗刻石,昭示无穷。上复为真、草、行三体书其诗,命待诏吴文赏刻之,因遍赐群臣。又飞白书“玉堂之署”四大字,令中书召易简付之,榜于厅额上,日:“此永为翰林中美事。”易简曰:“自有翰林,未有如今日之荣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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