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日,中宗、李峤等赋诗送荆州僧人玄奘等还乡。

公元709年 二月
八日,中宗、李峤等赋诗送荆州僧人玄奘等还乡。

唐诗纪事卷九:“二月八日,送沙门玄奘等归荆州李峤等赋诗。”宋高僧传卷二四唐荆州白马玄奘传:“与道俊同被召,在京二载。景龙三年二月八日,孝和帝于林光殿解斋,时诸学士同观盛集。奘等告乞还乡,诏赐御诗,诸学士大僚奉和。中书令李峤诗云:……中书舍人李父云:……更有诸公诗送,此不殚录。”卷五恒景传:“姓文氏,当阳人也。……自天后、中宗朝,三被诏入内供养为受戒师。以景龙三年奏乞归山,敕允其请。……仍送景并道俊、玄奘各还故乡。帝亲赋诗,学士应和,即中书令李峤中书舍人李父等数人。”亦见卷八道俊传。李峤李父并有《送沙门弘景道俊玄奘还荆州应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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