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鷟年二十,应制举及第,授襄乐县尉,任期尝撰《游仙窟

公元677年 本年
张鷟年二十,应制举及第,授襄乐县尉,任期尝撰游仙窟

桂林风土记:“鷟弱冠应举,下笔成章,中书侍郎薛元超特授襄乐尉。”张鷟撰有游仙窟,见《唐人小说》。据文后汪辟疆按语,游仙窟原钞卷首题“宁州襄乐县尉文成作”,知当撰成于本年或稍后,亦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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