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不喜词华,下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

公元584年 本年
文帝不喜词华,下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六:“隋主不喜词华,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泗州刺史司马幼之,文表华艳,付所司治罪。治书侍御史赵李谔亦以当时属文,体尚轻薄。上书曰:魏之三祖,崇尚文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曰之艺。下之从上,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于是闾里童昏,贵游总草,未窥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说,不复关心,何尝入耳。以傲诞为清虚,以缘情为勋绩,指儒素为古拙,用词赋为君子。故文笔日繁,其政曰乱,良由弃大圣之轨模,构无用以为用也。今朝廷虽有是诏,如闻外州远县,仍踵弊风:躬仁孝之行者,摈落私门,下加收齿;工轻薄之艺者,选充吏职,举送天朝。盖由刺史县令未遵风教。请普加采察,送台推劾。又上言:士大夫矜伐干进,无复廉耻,乞明加罪黜,以惩风轨。诏以谔前后所奏颁示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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