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琼除度支尚书,参掌诏诰。

公元583年 本年
除琼除度支尚书,参掌诏诰。

《陈书•陆琼传》说:“至德元年,除度支尚书,参掌诏诰,并判廷尉、建康二狱事。初,琼父云公奉梁武帝敕撰《嘉瑞记》,琼述其旨而续焉,自永定讫于至德,勒成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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