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褒作《与周弘让书》《与周处士诗》。
公元562年 本年
王褒作《与周弘让书》《与周处士诗》。
《周书》卷四一《王褒传》:“初,褒与梁处士汝南周弘让相善。及弘让兄弘正自陈来聘,高祖许褒等通亲知音问。褒赠弘让诗……弘让复书”。检《陈书》卷二四《周弘正传》:“天嘉元年……(周弘正)往长安迎高宗(陈宣帝陈顼)。三年(562),自周还。” 《周书》卷五《武帝纪》上:“(保定)二年正月……以陈主弟顼为柱国,送还江南。……九月,陈遣使来聘”。则周弘正迎陈顼返陈,陈使来聘,皆在本年。王褒《赠弘让诗》、《弘让复书》亦当在此际。故系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