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颙、沈约等自觉讲求声律创“永明体”。

公元492年 本年
周颙、沈约等自觉讲求声律创“永明体”。

《南齐书•文学传》《陆厥传》说:“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邪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沈约《宋书•谢灵运传》后又论宫商。厥与约书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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