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璞作《江赋》《南郊赋》,拜著作佐郎。

公元318年 本年
郭璞《江赋》《南郊赋》,拜著作佐郎。

《省刑疏》。受命与王隐撰《晋史》晋书卷七十二《郭璞传》:“及帝即位,太兴初,会稽剡县人果于井中得一钟,长七寸二分,口径四寸半,上有古文奇书十八字,云‘会稽岳命’,余字时人莫识之。璞曰:……帝甚重之。璞著《江赋》,其辞甚伟,为世所称。后复作《南郊赋》,帝见而嘉之,以为著作佐郎。”《江赋》《南郊赋》全晋文卷一百二十。文选卷十二《江赋》李善注引晋中兴书:“璞以中兴,王宅江外,乃著《江赋》,述川渎之美。”《省刑疏》晋书郭璞本传:“于时阴阳错缪,而刑狱繁兴,璞上疏曰:……疏奏,优诏报之。”晋书卷八十二《王隐传》:“太兴初,典章稍备,乃召隐及郭璞俱为著作郎,令撰《晋史》。”初学记卷十一及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四俱引《中兴书》曰:“郭璞太兴元年奏《南郊赋》,中宗见赋嘉其才,以为著作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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