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堂隆上言张掖瑞石事。

公元235年 十一月
高堂隆上言张掖瑞石事。

按,《魏志•管宁传》卷十一载青龙四年辛亥诏云“张掖郡玄川溢涌,激波奋荡,宝石负图,状象灵龟。……太史高堂隆上言”,《明帝纪》裴注引《魏氏春秋》张掖宝石事于青龙三年,疑高堂隆言此事在此年,而曹睿次年引入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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