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钟繇上表荐张登,曹王作(以张登为太官令诏》。

公元223年 八月
王朗、钟繇上表荐张登,曹王作(以张登太官令诏》。

按,《魏志•王朗传》卷十三裴注引《王朗集》云“至黄初初,朗又与太尉钟繇连名表闻,兼称登在职勤劳。诏曰”,钟繇此时为太尉,姑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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