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昭生(204—273)。

公元204年 十二月
韦昭生(204—273)。

按,本传载韦昭凤凰二年(273)下狱,因狱吏上书求免,孙皓诘问,韦昭对曰“……曜年已七十,余数无几,乞赦其一等之罪,为终身徒,使成书业”,“皓不许,遂诛曜”,其见杀时年七十,则知生于此年。韦曜,本名昭,避司马昭讳改,字弘嗣,吴郡云阳(今江苏丹阳)人。少好学,能属文。从丞相掾,除西安令,还为尚书郎,迁太子庶子太子孙和废后,为黄门侍郎太史令;孙休践祚,为中书郎博士祭酒。孙皓即位,封高陵亭侯,迁中书仆射,为侍中,常领左国史。曾奉诏“撰《吴书》”,“依刘向故事,校定群书”。以怜孙皓,下狱死。(《吴志•韦曜传》卷六十五)《隋书•经籍志》卷三十二:“《毛诗答杂问》七卷,吴侍中韦昭侍中朱育等撰。……《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二卷,韦昭注。……《孝经解赞》一卷,韦昭撰。……《辩释名》一卷,韦昭撰。”同书卷三十三:“《汉书音义》七卷,韦昭撰。……《吴书》二十五卷,韦昭撰。本五十五卷,梁有,今残缺。……《洞纪》四卷,韦昭撰。记庖牺已来,至汉建安二十七年。……梁有《韦昭官仪职训》一卷,亡。”同书卷三十五:“梁……又有《韦昭集》二卷,录一卷,亡。”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七十一收其文五篇。丁福保《全三国诗》卷六收其诗十二首。永瑢等:“国语二十一卷,吴韦昭注。昭字宏嗣,云阳人。官至中书仆射三国志作韦曜,裴松之注谓为司马昭讳也。……《汉志》作二十一篇,其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肃本二十二卷,贾逵本二十卷,互有增减。盖偶然分并,非有异同。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而此本首尾完具,实二十一卷。诸家所传南北宋版,无不相同。《隋志》误一字,唐志脱一字也。前有昭自序,称兼采郑众贾逵虞翻、唐固之注。今考所引郑说、虞说寥寥数条,惟贾、唐二家援据驳正为多,序又称凡所发正三百七事。今考注文之中,昭自立义者……不过六十七事,合以所正讹字、衍文、错简,亦不足三百七事之数。其传写有误,以六十为三百欤? 崇文总目作三百十事,又‘七’字转讹也。……此本为衍圣公孔传铎所刊……小小舛讹,亦所不免,然较诸坊本则颇为精善。自郑众解诂以下,诸书并亡,《国语注》存于今者,惟昭为最古。黄震《日钞》尝称其简洁,而先儒旧训亦往往散见其中。……”(《四库提要》卷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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