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三十七岁,迁尚书侍郎。

公元114年 是年
张衡三十七岁,迁尚书侍郎

按,崔瑗《河间相张平子碑》称“初举孝廉,为尚书侍郎”,《后汉书•百官志三》李贤注引蔡质《汉仪》谓“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张衡永初五年为郎居中,则迁尚书侍郎当在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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