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谭奏书于董贤,说以辅国救身之术。

公元-1年 五月
桓谭奏书于董贤,说以辅国救身之术。

《后汉书•桓谭列传》卷二十八上:“及董贤为大司马,闻谭名,欲与之交。谭先奏书于贤,说以辅国保身之术,贤不能用,遂不与通。”按,《汉书•哀帝纪》卷十一谓“(元寿二年)五月……大司马将军董贤为大司马”,后一月而哀帝崩,哀帝未葬,董贤自杀,故桓谭奏书当在董贤为大司马后、哀帝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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