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望之约三十六岁,坐弟犯法,免归为郡吏。

公元-73年 是年
萧望之约三十六岁,坐弟犯法,免归为郡吏。

按,《汉书•萧望之传》卷七十八云“后数年,坐弟犯法,不得宿卫,免归为郡吏”,“后数年”,谓自元凤三年(前78)署小苑东门候后数年,至此年五年,姑当“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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