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立为河间王。

公元-155年 三月
刘德立为河间王。

《汉书•河间献王德传》卷五十三:“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而游。”刘德(? —前130),沛(今江苏沛县)人。汉景帝子。封河间王。为王二十六年,卒谥“献”。为人修学好古,实事求是,“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史记•五宗世家》卷五十九《集解》《汉名臣奏》)。宗儒学,尚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嗜搜求古籍,尤爱古文先秦旧书。所搜集、保存、贡献的古籍对汉代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汉书•河间献王德传》卷五十三)《汉书•礼乐志》卷二十二:“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汉书•艺文志》卷三十:“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于学官)。……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河间周制》十八篇。似河间献王所述也。……河间献王《对上下三雍宫》三篇。”《隋书•音乐志》卷十三:“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隋书•经籍志》卷三十二:“汉初,有高堂生传十七篇,又有古经,出于淹中,而河间献王好古爱学,收集余烬,得而献之,合五十六篇,并威仪之事。而又得《司马穰苴兵法》一百五十五篇,及《明堂阴阳》之记,并无敢传之者。唯古经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不殊,而字多异。……而汉时有李氏得《周官》《周官》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于河间献王,独阙《冬官》一篇。献王购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记》以补其处,合成六篇奏之。……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亦无传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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