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上书劝秦始皇焚书等,始皇从之,其为相后或与零陵令

公元-213年 月份不详
李斯上书劝秦始皇焚书等,始皇从之,其为相后或与零陵令有辩并作《苍颉》

《史记•李斯列传》:“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博士仆射周青臣等颂称始皇威德。齐人淳于越进谏曰……始皇下其议丞相丞相谬其说,细其辞,乃上书曰:‘……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本纪》亦记载秦始皇三十四年时李斯已为丞相。其上书“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建议为秦始皇采纳。便“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紧接着又明令法度,统一法律文书。在李斯倡议下秦之焚书,为中国文化史上一次空前灾难,许多典籍因此毁于一旦。淮南子·泰族训》云:“秦用李斯、赵高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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