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任数》高注:“申不害,郑之京人。

公元-400年 月份不详
吕氏春秋·任数》高注:“申不害,郑之京人。

《审应》高注:“申向,周人。申不害之族。”似为矛盾。京地当在周、郑之间,或属周,或属郑,不同时期有所变化。申不害则郑之京人无误。《老韩列传》《索隐》《别录》云:“京,今河南京县是也。”《正义》《括地志》云:“京县故城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郑之京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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