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重耳与子犯誓于河神。

公元-636年 月份不详
春,重耳与子犯誓于河神。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二十四年春,秦穆公护送重耳归晋。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 请由此亡。”公子誓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遂投其璧于河。按,子犯因流亡中对重耳多有冒犯,惧其为君后罪己,故授璧以求誓自保。《左传》所载重耳之言,即其誓辞。“有如白水”,即有如河水,意谓河神鉴之。礼记·曲礼》:“约信曰誓,莅牲曰盟。”《说文·言部》:“誓,约束也。”段玉裁注曰:“凡自表不食言皆曰誓。”《诗·卫风·氓》云:“信誓旦旦。”《左传》此年之誓,从文体特征及功能讲,与尚书之“誓”体不同,为私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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