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有神降于虢之莘地,周内史过引《明神之志》,对周

公元-662年 月份不详
七月,有神降于虢之莘地,周内史《明神之志》,对周惠王之问。

内史之辞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按:内史,周惠王大夫内史其职,过是其名。《周礼。春官·内史》云:“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诒。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据此可知内史既要负责文书的起草,还要担任诵读奏章及保管文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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