蹇周甫

    字磻翁,成都双流(今属四川)人。少与范镇、何郯为布衣之友。举进士,通判安肃军,为御史台推直官。善鞫讯、治狱。及断李逢狱,台臣无异辞,神宗称其能。元丰初,选为大理少卿,迁三司度支副使,擢知开封府,改刑部侍郎。元祐初,言者揭发其立江西、福建盐法,负公欺民,罢知和州,徙庐州,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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