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罗勒合

历史上蒙古族、鄂温克族等狩猎习俗。蒙古语音译,出自《蒙古秘史》,源于突厥语,意为从战利品或猎获物中取得一份东西。凡猎手猎获野兽时,当他还未驮在马鞍上用皮带绑好之前,赶到现场的任何人都可以取该猎获物的一部分。但绑好以后,野兽就全部归猎手,他人不得再索取。据《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十一世远祖朵奔蔑儿干见兀良哈人猎获一只三岁牡鹿,按惯例前去索取一份。兀良哈人除了头、内脏和皮(古蒙古语称只勒都)之外,把全部鹿肉都给了他。当他将肉绑在马背上返回时,一个穷困、饥饿不堪的过路人不能再向他讨肉,只好用儿子换了一条鹿的后腿充饥。《蒙古秘史》对此词的旁译作“烧肉”,经内蒙古学者额尔登泰等校勘,认为是误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