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关于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10月7日(清同治三年九月初七),清朝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定边左副将军明谊和俄国钦差大臣、驻伊犁总领事扎哈罗夫(一译杂哈劳)等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10款。具体划定自沙宾达巴哈山(今在前苏联境内),到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边界。规定,凡划入俄国之卡伦,在界牌、鄂博建立后一个月内挪移完毕,并确定了人随地归原则。该条约是对1860年(咸丰十年)《中俄北京条约》中两国西段未定边界走向原则规定的具体化。通过条约,俄国割占了中国西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湖南北44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