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私笺

    八卷。清郑珍(1806-1864)撰。珍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县(今贵州省遵义市)人。道光举人。曾任荔波县训导。同治二年(1863),大学士祁寯藻荐于朝,特旨以知县分发江苏补用,次年卒。治经学、小学,又崇尚考据之学,为晚清宋诗派作家。著有《汗简笺正》、《郑学录》、《巢经巢经说》、《巢经巢诗抄》、《说文新附考》、《说文逸字》、《轮舆私笺》和是书等。《清史稿·艺文志》有郑珍《仪礼私笺》,就是此书。书的前面有郑珍之子郑知同作的序,大义是:先父以壮年开始,就通康成公之说,对于古今聚讼之处,心定研究康成立说的原因,穷原导窾,直到不可更改为止。曾经认为康成经训,范传言当时学者,极力讥刺其繁,至今读之,仍然苦其太简。因为其简略与深奥,虽然孔贾专门,也不能尽通其义。近人以轻心从事,起初时不得其解,就武断地认为其有所抵牾,结果导致异论纷纷,恒由此作。笔者墨守康成,一言一事,有时考虑几天也不能弄懂其中的道理,开始时也对其不合感到诧异。等到熟玩领会后,才感到涣然冰释,切合经文本旨。因而,先父嗜郑弥笃,年老时更加深醇,五十以还,开始操笔发摅,所以极思礼注兼以救世儒之失者,起初立志对《仪礼》全经都加以考证,不幸的是中年连遭丧乱,一年数迁,大部分还没有脱稿,所存遗说,只有四篇。然而,对于《丧服》经注阐证极其详尽。甲子秋,先父去世,知同悉心搜集详校,共有八卷。丙寅夏末,客游蜀中,唐太守鄂生(即唐炯官云南巡抚,缘事遣戍,后释归,以重宴麟鸣,加“太子少保”)为绣梓成都,经过五阅月竣正(末题“男知同稽颡谨书”)。卷一卷二为《士昏礼》(卷一自“昏礼纳采用雁”至设对酱于东,葅醢在其南一节,附贾氏疏说等图;卷二自御布对席至若不亲迎一节);卷三为《公食大夫礼》(自宰夫东面坐至宰夫执觯浆饮一节);卷四至卷七为《丧服》(卷四自丧服子夏传郑氏注至齐衰杖期章父卒继母嫁,以为之服报;卷五自齐衰不杖期章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至缌麻三月章,曾孙;卷六自殇大功九月章,传月无服之殇以日易月,至传曰,何以大功一节;卷七自殇小功五月章从父昆弟之长殇至记庶子为后者一节),卷八为《士丧礼》(自入坐于床东,至《既夕》记设握裹亲肤一节),就是序所说的“遗说”四篇。胡氏《正义》对于《丧服》也大多与之相同。就象是书,在《丧服》开头,就认为康成认为天子之下,死而相丧,贾疏总包天子以下服制,的确领会经文本旨。而驳斥元魏刘芳及敖氏之说,堪称高论。《中庸》三年之丧,达乎天子,《左传》王一岁而三年之丧二焉,都可以相互参证。胡氏《正义》主张盛氏世佐引《中庸》而驳斥敖氏为诸侯、郝氏断自大夫之说,与是书主张相同。又如斩衰三年章君下,极力主张郑注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认为无地之卿大夫暂仕暂已,以发明孔子无臣之经,也很有真解。再如齐衰杖期章,出妻之子为母下,有曰父母可以不有某子,子决不能不有其父母。子绝其母,就成为天下不有母之子,还可以为人!这很有道理。晋惠帝以贾后而绝杨武悼后,朱温强迫唐哀帝绝何太后,可以认为不有其母,都是逆恶之极。是书虽然没有涉及,而实际上可以发明大义,的确是礼经之功人。此书有同治五年(1866)秋成山唐氏刊本和清同治十二年(1873)刘履芬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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