繙译科

科举科目之一。清代专为满、蒙、汉军八旗人员特设的科目,同于金代试女真文的女直(女真)进士科。分为满洲繙译与蒙古繙译,试法不同,取中名额亦有别。顺治时只考取繙译生员,雍正元年(1723)始定繙译乡、会试三年一次,别立繙译场,恩科一体加科。乡试于二年举行,会试至乾隆四年(1739)八月始行。考中后复试及格即赐进士出身。殿试虽有其例,但因历科中式进士人数甚少而未举行。进士出身者以六部主事用,蒙古则分理藩院任用。道光末,复试优等者始以翰林院庶吉士用,但只一二名。凡经繙译科各级考试取中的生员、举人、进士,均冠以繙译二字,即“繙译生员”、“繙译举人”、“繙译进士”,以别于一般的文科录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