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分幽州置。取县境汉白檀县为名。治燕乐县(今密云县东北)。大业初改为安乐郡。唐初复为檀州,移治密云县。辖境相当今北京市密云、平谷二县地。天宝、至德时又曾改为密云郡。五代晋地入契丹。1123年金以契丹山前六州归宋,此为其中之一。1125年复入金,旋废,后复置。属中都路。元初省密云县入州(一说金省),属大都路。后复置县为州治。明洪武元年(1368)废。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