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部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刑部。正统六年(1441)定制为南京刑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司各员外郎一人。广东司主事二人,余十二司各一人。司狱二人。分掌南京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刑名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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